湖南省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成立于1959年,怀化市精神卫生中心、怀化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怀化市老年养护院、怀化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设置在我院。主要承担着全市及五省周边地区的精神卫生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心理援助、医学司法鉴定、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以及老年健康管理康复等任务,并承担湖南医药学院临床医疗专业的《精神病学》教学工作,是湖南医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合作单位。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有关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19名,经市卫健委审核,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年龄要求30岁以下(即1990年7月8日(含)以后出生),有中级以上职称可延长至35岁以下(即1985年7月8日(含)以后出生);
6.工作经历:需有2年以上二级医院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2年以上时间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止日期到2020年7月8日;
7.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经聘任,将依照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
8.全日制学历是指入学方式必须为高中毕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招生入学,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培养;
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吸毒史的不得报考;
(2)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1.信息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huaihua.gov.cn/)和《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 月8日至2020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休息日不报名
)。
(2)报名地点: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0745-2480322,联系人:张女士、彭女士。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材料:
1)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需贴近期免冠2寸照1张。
2) 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尚未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 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定。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及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医院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医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笔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于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2)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降低开考比例岗位的参考人员全部入围面试,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
2)笔试方法:采用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5.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处理能力、形象举止气质等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为先)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并要进行毒检。
7.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情况,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8.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市卫生健康委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在怀化市人事考试网、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聘资格: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 .在公开招聘考试、考察和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 .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行为的。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循回避制度,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报名人员必须现场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北京来怀返怀人员、境外(含港澳台)来怀返怀人员需提供核酸监测和血清抗体检测报告,并出具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
请考生须自备口罩,考生参加报名、笔试、面试,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自备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保持井然有序。
八、监督管理
招聘工作在市卫健委的领导下、在市纪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由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市人社局、市编办的指导和监督。
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2255562;市卫健委人事科2236982;
市四医院人事科2480322;市四医院监察室 2480180。
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7月8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huaihua.gov.cn/wsjkw/c100580/202007/fccbef0f978b470ca52064f05033586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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