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对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需增补的74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公务员招考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44个,招聘计划74名(详见附件1)。
说明:1.35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0年11月16日(含)。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有执业证或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通过相关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暂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6.第一学历是指考生取得的第一个高等教育学历,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升本视同为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疾病筛查→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w.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w.changsha.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周一)09:00—11月24日(周二)17:00。
4.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三)疾病筛查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报名成功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3:2020年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疾病筛查方案,附件4: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11月26日(周四)-11月27日(周五)。
2.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处)。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5.资格审查时同时查验疾病筛查相关资料。
(五)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分为跟班考核、面试考核。考核总成绩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岗位的考核由试讲(80%)、普通话测试(5%)和文字能力测试(15%)构成;其他岗位考核由跟班实习考核(40%)、面试(60%)构成。考核每一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所占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任一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环节。
3.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时间为12月1日(星期二)至12月15日(星期五)期间,累计不超过7天,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各招聘单位考核公告。考生需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以电子身份证代替,下同)参加考核,未按要求完成整个考核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核方式
(1)跟班实习考核
①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工作态度,有无疏忽、差错、投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应急能力,职业素质,敬业精神,文明礼仪,劳动纪律等。
②考核方式:考生以实习的方式进入报考岗位所在科室跟班实习考核。所有考生须遵守招聘单位的规章制度。
③考核要素:基础理论水平、实际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等。
④考核要求: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考核评分表,跟班实习考生的考核情况详细记录在考核评分表中,每个考核小组成员在整个跟班实习考核期间应准确观察考生的考核情况,并全程参与考生的考核,实行“谁考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⑤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由考核小组成员分别评分,计算平均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成绩于考核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
(2)面试
①考核内容:相关知识及综合分析能力。
②考核要素:包括相关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
③考核方式:集中时段对考生的相关知识掌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进行测评的方式。
④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由考评专家分别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当场予以公布。
⑤命题方式:由第三方考务机构命题。
⑥面试顺序:考生抽签决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3)长沙卫生职业学院试讲、普通话测试和文字能力测试(写作)考核测评要素包括教姿教态、板书层次、教学方式、教案书写、语言表达、写作水平等。试讲和普通话测试各为100分,由考评专家分别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该项目考核成绩,成绩当场予以公布;文字能力测试(写作)满分为100分,由考评专家分别评分,计算平均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该项目考核成绩。文字能力测试(写作)成绩于测试完成后24小时内公布。
5.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于考核项目全部完成后24小时内在各单位官网或公示栏予以公布。
(六)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跟班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w.changsha.gov.cn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跟班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跟班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其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一)咨询电话:
1.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731-88666316
2.长沙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0731-84015906
3.长沙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731-85668055
4.长沙市第一医院人事科:0731-84667683
5.长沙市第三医院人事科:0731-85171617
6.长沙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31-84196605
(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9728875
(三)监督电话:
1.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731-88666173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1:2020年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2020年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疾病筛查方案.doc
附件4: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doc
原文出处:
http://rsj.changsha.gov.cn/zxzx/gkzk/sydwzk/202011/t20201111_9480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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