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8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58名。整个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相关招聘信息请登陆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haoyang.gov.cn/)或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查询。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对应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
7.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2020年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来,入围体检、考察、聘用环节后自行放弃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方式、资格审查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2023年6月6日8:00起至2023年6月8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shaoyang.pzhl.net/,本平台不推荐使用苹果设备或手机等移动终端,请使用电脑登录网页进行注册报名),使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成功后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以单张图片形式上传。上传本人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学历学位证书(载明姓名专业学历学位面)、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姓名页及专业类别或级别页需在同一张图片内)、执业证书(姓名页、执业类别范围页需在同一图片内,护士执业证还需提供最新注册日期页)、近期彩色免冠一寸蓝底清晰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200KB以内,直接上传至照片栏,不需重复上传至相关证明材料栏,不得使用身份证或纸质照片翻拍上传)、规培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岗位条件中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须为全职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单张图片大小不宜超过500KB,图片总量大小不宜超过10M,否则容易造成上传失败导致报名不成功。招聘岗位中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资料,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给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主动关注报名系统反馈情况,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打印出本人的《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并妥善保管,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人员不按要求上传资料、上传资料不成功、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均会造成报名不成功,报名不成功者将不得参加考试,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且不接受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补报。请报考人员务必按要求提前认真准备齐全报名所需的材料,尽早进入系统报名,不建议压着报名截止时间报名,避免出现系统拥堵或因为证明材料缺失不能重报导致报名不成功。
(三)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工科进行初审复核。
(四)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涉及恶意或虚假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
3.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参考或聘用资格。
4.被吊销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作为资格材料。
5.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
6.本公告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7.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本公告中医师类岗位(公共卫生类医师岗位、具有相应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岗位中未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要求的岗位除外),除满足岗位所需条件外,还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在本次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位上同等对待。
9.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
五、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
本次考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招聘的岗位均按笔试加面试合成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入围名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8:00起至6月23日17:30止。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明确。
2.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笔试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降低开考比例以及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中同一专业试题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若同一专业试题只有1人参考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所有参考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4.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aoyang.gov.cn/)查询服务“查询服务---事业单位招考成绩查询”窗口。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围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shaoyang.gov.cn/)和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shaoyang.gov.cn/)公布公告,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公告中明确,不再另行通知明确。
2.资格审查对象。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中同一专业试题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若同一专业试题只有1人参考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所有参考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可入围资格审查。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最后一名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入围面试。
3.现场资格审查内容:提交《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自行提前打印好该表),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及有关资料复印件需一式两份,自行提前准备)、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两张。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且须提供与工作经历年限相匹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需列明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2∶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符合入围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且只能递补一次。
6.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见附件1。
2.面试对象的确定及成绩要求: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前2日内为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考生接到电话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及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资料)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入围面试名单在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haoyang.gov.cn/)和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公布。
六、体检
1.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2.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仍相同者,以第一学历高者为准,第一学历仍相同者,以其报考学历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haoyang.gov.cn/)和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公布。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报考人员还需进行涉毒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缺少任一证件(资料)不得参加。
6.体检(含涉毒检测)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经各招聘单位初审,报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审后,与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八、公示
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haoyang.gov.cn/)和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辞职(离职),办理进人手续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意向协议。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岗位所需条件中未明确具有医师资格证的医师类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3.岗位所需条件中注明规定期限内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证书(证明),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1.本次招聘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现场无公共停车位,请考生选乘公共交通绿色出行,避免造成交通拥堵;考生可提前熟悉有关场地位置,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确保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4.请考生遵守诚信考试原则,入围体检、考察、聘用环节考生自行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5.未尽事宜,以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最终解释为准。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739-5350691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9-5026031
②报名及考试咨询电话:
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工科:0739-5323156
邵阳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0739-5328356
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0739-5329513
邵阳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0739-5277717
邵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39-5051009
邵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力资源部:0739-5359683
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0739-5295426
邵阳市脑科医院人事科:0739-5324178
附件:
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原文出处:
https://rsj.shaoyang.gov.cn/syrsj/tzgg/202305/2a3ed53663e24c99864e4c8a313931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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