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招聘102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进行人才招聘。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8个;招聘计划102名(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www.hyyfy.cn)向社会公开发布。
入围考核、体检等具体通知及公示通过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医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6月30日17:00,招满即止;博士计划全年有效;如有变动,以官网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www.hyyfy.cn),点击人才招聘专栏应聘申请版块填报。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所需资料:所有报名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报名无效。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高中以后),应届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3)与学历相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或学历认证报告;
(4)医师岗位需提交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有效注册期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培证明(需加盖住培单位公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5)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方网站报名且有多次提交信息的,以最后一次信息为准。
(3)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
根据招聘岗位报名和考试录用情况,原则上每月组织招聘考试,具体时间以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www.hyyfy.cn)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2.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特殊、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录用。
3.考试形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以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
高级职称、博士、双一流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直接考核,四大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100强高校毕业硕士视同双一流硕士研究生。
考核采取自我介绍、考官提问等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仪表形象等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4.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当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5.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7.参加特定大学的专场招聘会,可以在现场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签订协议、予以录用。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经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名单。聘用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试通过录用后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接受报名。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2235350(组织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745-2232513(监察室)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4年3月25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hyyfy.cn/edu_continue/2024/yb8q9gd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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