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医院来。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不满35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以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工作的步骤、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聊城市人民医院、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8:00—7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1日10:00—7月3日18: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并在招聘单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应聘者可通过登录聊城市人民医院医院(http://www.lchospital.cn)网站,点击“人事信息”栏目,查看《2019年聊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了解招聘专业及岗位要求,应聘人员请登陆(http://221.2.205.210:8183/hrp_server/index.html#/user/login)“聊城市人民医院招聘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报名填写简历时,必须按照所要求的内容上传各类证件的附件,真实准确的进行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的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注册“证书信息维护”上传时,应聘者需要上传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医师资格证(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上传考试通过成绩单)、护士执业证书(硕士研究生护理岗位须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目前未取得住培证,毕业前颁发住培证的,请上传学校或培训单位出具的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住培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培训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工作经历证明(仅需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以上证件作为报名资格网上初审的重要依据。
(三)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
时间:2019年7月1日10:00至7月3日18:00
《2019年聊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发布后和网上报名期间,医院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招聘管理系统”中对求职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2.现场资格审查与确认
医院负责组织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确认,资格审查确认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9年7月5日8:00—2019年7月6日17:30,地点:聊城市人民医院东区科技楼6楼会议室。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1)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3)医师资格证书(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携带考试通过成绩单);(4)护士执业证书;(5)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6)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7)就业协议书;(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规培证者优先,但已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考试的,须提供学校或培训单位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培训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9)《应聘聊城市人民医院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下载)纸质手签字版;(10)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11)在职人员应携带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上要求提供的审核资料均为原件,缺一不可(特殊情况可提前电话咨询)。
硕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内科学”,遇到此种情况,请考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注明考生所学专业的二级学科名称,并提供学位论文(原件)以及论文封面的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其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到聊城市人民医院人事处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计划岗位。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为维护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笔试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医院指定地点领取自己的准考证。
4、护理本科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分别在山东大学医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大学医学院、潍坊医学院、泰山医学院、济宁医学院、滨州医学院等医学院校现场进行,由医学院校协助医院发布招聘公告,并组织实施,考生的证件、证明材料审查及注意事项同上。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英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英语占笔试成绩的2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计划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面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委由外请专家组成,分内科组、外科组、医技药学组、护理组、实验室组及管理组,每个专业组各请外院专家5人,设组长1人。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硕士研究生为研究生专业知识,本科生为专业综合知识。面试结果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总成绩
(1)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即: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总成绩出现并列,先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医学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4.护理本科生考试
护理本科生的笔试、面试分别在山东大学医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大学医学院、潍坊医学院、泰山医学院、济宁医学院、滨州医学院等医学院校现场进行。
(1)笔试亦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面试由医学院协助医院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现场进行英语能力测试,不计入笔试成绩),面试评委由医院专家组成,面试人数按笔试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总成绩计算方法同上,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医院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提出。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聊城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医院人事处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整个招聘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我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视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用资格,并纳入医院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67号
咨询电话:0635-8276113
联系人:林磊,张雪梅
电子邮箱:lcphrsc@126.com
单位网址:http://www.lchospital.cn
招聘管理系统访问地址:
http://221.2.205.210:8183/hrp_server/index.html#/user/login
附件:
1.《2019年聊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2.《2019年聊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聊城市人民医院
2019年6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lchospital.cn/news/newsgg/zhaopin/2019-06-20/5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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