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30周岁以下指1992年5月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5月8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5月8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站: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shan.gov.cn/)“乳山市人事考试专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9:00—5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8日11:00—5月12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8日11:00—5月13日16:00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2023年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乳山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计划表》中查询。
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研究确定后在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11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11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乳山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乳山市卫生健康局方可进行初审。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四)网上查询和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3年5月1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rswjjzgkbgs@wh.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1-6655365确认(减免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五)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高层次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请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
(六)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乳山市卫生健康局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乳山市卫生健康局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乳山市卫生健康局提交《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相关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医疗类、护理类、药学类和中医类,总分100分。笔试只考一科,医疗类、护理类、药学类和中医类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乳山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时间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提前在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公布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乳山市卫生健康局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由乳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乳山市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按照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乳山市人事考试专栏”予以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乳山市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乳山市卫生健康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乳山市卫生健康局在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乳山市卫生健康局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应聘公立医院岗位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应聘其他岗位的按用编进人计划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因工作需要,对公示后不按规定报到的人员,经乳山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
七、其他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1-6655365
请在工作时间段(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3年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2023年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乳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www.rushan.gov.cn/art/2023/4/24/art_79883_3594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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