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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第六附属医院)2020年秋季赴内地引进人才公告(编制内)

发布时间:2020-09-27 13:54信息来源: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挂第六临床医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骨科医院牌子)前身为新疆建工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社会(社区)服务为一体的、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同时挂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骨科医院,拥有全疆最大的骨科单元。吉林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国际联合医疗及研究中心设在我院。医院内、外、妇、儿科室设置齐全,是一所具有鲜明骨科特色的大型综合医院。

医院位于乌鲁木齐市五星南路39号,占地面积46100平方米,医用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各项医疗设施配置、服务功能齐全。目前医院开放床位1000张,临床医技科室51个(其中骨科亚专业科室12个)、职能科室14个,教研室9个。拥有新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博士培养点、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培养点,自治区骨科重点专科,自治区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0个专业),新疆医科大学血气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设有新疆脊柱脊髓学会、中国矫形外科杂志新疆采编部等。

二、招聘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2020年度秋季赴内地人才引进编制内工作人员9名,计划表附后。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

(七)应聘人员除岗位所描述的学历要求外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民语言考生(民考民)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标准;

(九)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的年龄要求:博士45岁及以下,硕士历届40岁及以下,硕士应届35岁及以下,本科30岁及以下,(30岁以下指1989年9月2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四、招聘地点及时间

(一)河南科技大学

时间:2020年9月26日(周六) 09:00-15:00

地点: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西田径场(河南省洛阳市开元大道263号)

(二)吉林大学

时间:2020年9月28日(周一) 10:00-12:00

地点: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828号)

(三)沈阳医学院

时间:2020年9月30日(周三) 09:00-11:00

(四)沈阳药科大学

时间:2020年9月30日(周三) 13:00-15:00

(五)南京站

时间:2020年10月17日-18日

地点:另行通知

(六)西安站

时间:11月上旬

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按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进行现场交流,经用人单位招聘小组现场组织面试,应聘人员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条件且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的,双方签订《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就业协议书》,并在我院规定时间完成后续考核环节。

(二)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从引进人才招聘岗位需求中自主选取岗位应聘。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纸质版报名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2.《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审核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政治审核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治审核材料。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6.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7.考生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8.电子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

9.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10.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转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该类岗位考生需提供纸质版《关于择业期内工作情况的说明》(附件8)。

11.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咨询电话

0991-2661272(田老师、崔老师)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的岗位,按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采用绿色通道。

3.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本科学历岗位参照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6)。

六、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后续考核环节。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采取考核方式的岗位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规定:

考核分为:试工、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试工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二)具体考核环节

1、结构化面试(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考生)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新疆医科大学网上公告、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

2、试工(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考生)

按照所报岗位在相应科室进行不少于两周试工。试工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xjmu.edu.cn)进行公告。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在新疆医科大学网上公布总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八、心理测试及体检

(1)心理测试

1.参加人员范围:进入体检的人员。

2.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

3.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

4.注意事项: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时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此次应聘资格。

(2)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网络招聘QQ群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考察

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等基本条件进行考察,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十、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院党委会及校党委常委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聘人员确定后,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招聘实施及监督

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 0991-2110072  0991-2660573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0年秋季赴内地高校引进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编制内)(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3.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审核表(下载)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电子版)(下载)

5.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下载)

2020年9月25日

原文出处:

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2/202009/972c8ced6bf24d50bd01a0851d7d56b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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