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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州人民医院2023年赴其他省市(区)高校引进2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1 14:09信息来源:新疆克州人民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我院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引进地点及时间

引进路线第一组:西北,兰州、西安、青海、银川,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西安医学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青海医学院、宁夏医科大学;第二组:东北,长春、牡丹江、锦州,吉林中医药大学、北华大学、沈阳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吉林大学、锦州医科大学;按照四人一组前往高校招聘。现拟定路线为:

第一组:

(一)第一站点(青海省西宁市):2023年9月11日--9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喆啡酒店(西宁西门南山公园店)(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53号)。

(二)第二站点(甘肃省兰州市):2023年9月15日--9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航天海怡酒店(省人民医院中科院店)(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435号)。

(三)第三站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2023年9月20日--2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维也纳国际酒店(银川建宇店)(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与兴燕路交叉路口向东200米)。

(四)第四站点(陕西省西安市):2023年9月23日--9月2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麗枫酒店(西安凤城一路市图书馆地铁站店)(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一路17号)。

第二组:

(一)第一站点(吉林省长春市):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麗枫酒店(长春高新吉林大学店)(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高新区前进大街与修正路交汇北行100米)。

(二)第二站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23年9月16日--9月1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牡丹江医学院招生就业处3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三)第三站点(辽宁省沈阳市):2023年9月19日--9月2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汉庭酒店(沈阳医学院地铁站店)(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28-1甲号)。

(四)第四站点(辽宁省锦州市):2023年9月24日--9月2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锦州枫雅酒店(锦州火车站店)(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三段14号)。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其他省区市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取得毕业证人员),且符合引进条件的,均可应聘,详见附件1《2023年克州人民医院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引进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3.符合引进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4.引进对象须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5.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必须由单位、主管部门及签订合同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单位人员必须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在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岗位

详见《2023年克州人民医院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引进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小组成员与考生现场面对面进行交流,考生符合本次岗位招聘条件且达成意向的,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

(二)引进程序。原则上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月27日,考生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从引进岗位表中自主选取岗位应聘。考生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考生需提供材料:《2023年克州人民医院引进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考生下载及打印)、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个人简历、岗位其他要求等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籍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以上证件及材料全部现场提交(现场原件审查,收取复印件)。

2.资格审查。引进小组落实资格审查主体责任,重点审查考生所学专业与发布引进岗位专业需求是否一致,并进行“双向选择”确定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进入考核环节。

3.考核。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在克州人民医院统一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核的具体时间会打电话通知考生,面试考核结果现场向考生公布并进行签字确认。引进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因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4.体检。2023年10月11日-10月12日(体检时间10:00至13:30,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统一在克州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为《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的具体时间以打电话通知为准,考生体检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因体检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5.考察。考察时间定于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体检合格人员填报《2023年克州人民医院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5),由我院组织考察工作(包括调动档案),考察组由2人及以上组成。考察内容: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经历中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因考察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6.公示及聘用。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kz.gov.cn/)公示7天,2023年11月1日至7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我院电话通知,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拟聘人员到我院报到上岗,逾期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与我院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及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以及成绩单、荣誉证明等其他资料;研究生(硕士、博士)还需携带发表论文、学术成果等材料。考生提供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因电话错误联系不上考生,责任自负。

(二)考生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客观、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隐瞒精神病史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经查实,取消考生引进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克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kz.gov.cn/)另行发布的通知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908-4235388;曾老师13319082789

监督电话:0908-4220946

备注:夏季咨询工作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咨询工作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克州人民医院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2023年克州人民医院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2023年克州人民医院引进工作人员报名表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5.2023年克州人民医院引进工作人员考察表

原文出处:

https://www.xjkz.gov.cn/xjkz/c101937/202308/5e383285e8a34083b5b607211baa16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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