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中心医院2019年10月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湖州市中心医院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州市中心医院创建于1944年,是目前湖州地区规模最大的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14年挂牌浙江大学湖州医院。医院核定床位1200张,年门急诊量150余万人次,出院病人6.6万余人次。承担着湖州市及省内、外部分周边地市约300万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
医院现有职工2000余人,其中卫技人员17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480人,中级职称人员530人,硕博士近30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拥有2个浙江省级重点学科:肝胆胰外科、骨科,5个浙北区域专病中心:普外科、骨科、重症医学科、呼吸科、心胸外科,9个市重点学科:神经外科、消化内科、血液科、呼吸内科、心内科、重症医学科和分子诊断学科,1个市分子医学重点实验室;国家级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设有郑树森、李兰娟、邱贵兴三个院士工作站。除此之外,医院还是湖州师范学院浙北临床医学院、国家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拥有国际先进的模拟人教学,承担着浙江大学医学院、苏州大学医学院、温州医学院等20多所院校的教学任务,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实用新技术和适宜技术培育推广中心,建有国家级药物临床实验研究中心。与美国、德国等知名院校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每年约100余名业务骨干到国内外顶级院校研修。
2011~2019年,在第三方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对中国地级城市医院竞争力排名中我院连续七年入围百强医院。
新医院项目总占地面积320亩,一期总建筑面积20.68万平方米,设计门诊量6000/日,总床位数1500张,机动车停车位2075个,项目总投资19.88亿元,预计2019年年底竣工。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3名,招聘岗位、报考专业、数量详见附件《湖州市中心医院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外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人员中属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
4.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且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博士研究方向相符或相近;
5.身体健康。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6.年龄45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7.符合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形式:
1.电子邮件:文件命名方式及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岗位+学校+专业,发送至hzszxyy_rsk@163.com邮箱;
2.邮寄或现场报名:统一邮寄及现场报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红旗路198号湖州市中心医院5号楼17层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72-2555130;联系人:沈老师、朱老师;邮编:313000。
(二)报名资料:
应聘材料(如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六级证书、已发表的专业论文(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阶段获奖证书、就业推荐表、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规培证明)等材料。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四)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日止。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
(五)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携带报名审核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英语六级证书、已发表的专业论文(第一作者)、研究生阶段获奖证书、医师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规培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湖州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科(详细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红旗路198号湖州市中心医院5号楼17层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具体时间、地点由湖州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科另行通知。
(六)考核
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依据考核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考核成绩相等,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复试(面试),根据复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对各学科和专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经主管单位、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不受计划的限制。
(七)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市中心医院官网、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与湖州市中心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提出递补申请,经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在相应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hzhospital.com/网上公开/人事招聘栏);
2.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
3.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栏);
4.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72-2760066;
市中心医院监察室:0572-2555795。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湖州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科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555130;联系人:沈老师、朱老师。
附件:
湖州市中心医院
2019年10月3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hzhr.com/Web/News/13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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