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金华市中医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金华中医院)始建于1958年,迄今已有60多年历史,现为一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浙江省“名院”建设单位、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曾先后荣获“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金华市中医医院因学科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根据2023年医院招聘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报备员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职称等要求。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5.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要求
1.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2.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解释。
3.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见下表:
招聘科室 | 人数 | 年龄 | 户籍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要求 |
骨伤科医师 | 2 | 4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中医学 |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泌尿外科医师1 | 1 | 临床医学 | ||||
针灸推拿医师 | 1 | 35周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针灸推拿学 | 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英语CET6级及以上 | |
护理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护理学 | |||
耳鼻咽喉科医师 | 1 | 耳鼻咽喉科学、中医五官科学、外科学、内科学 | ||||
眼科医师 | 1 | 眼科学 | ||||
泌尿外科医师2 | 1 | 中医外科学(研究方向为男性病方向) | ||||
党政综合办 | 1 |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 | 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英语CET6级及以上 | |||
合计 | 10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5月24日17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金华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部(浙江省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休息日除外)。
(2)网络报名:发送报名所需材料至邮箱jhszyyyzzrsb@126.com,邮件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3.报名所须材料
(1)金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简历以及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4.资格审查和筛选。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网上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所须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1.骨伤科医师、泌尿外科医师1、针灸推拿医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开考,采用面试形式;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骨伤科医师、泌尿外科医师1、针灸推拿医师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护理、耳鼻咽喉科医师、眼科医师、泌尿外科医师2岗位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实践技能测试*40%+面试*60%;党政综合办岗位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根据笔试(实践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不足此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4.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医医院网(http://www.jhszyy.com/)和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须在拟聘用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规定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证、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或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金华市中医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中医医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9-82136886,联系人:郑老师、汪老师
监督电话:0579-82136588
金华市中医医院
2023年5月15日
原文出处:
http://rsj.jinhua.gov.cn/art/2023/5/15/art_1229708695_4092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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