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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2 11:54信息来源: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省妇女医院、浙江省妇女保健院)成立于1951年,是浙江省妇产科医疗、教学、科研及妇女保健工作的指导中心。医院作为国家妇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以及浙江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围绕“创新型、研究型、生命型”办院定位,已经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三级甲等妇产科专科医院。医院连续四年蝉联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国妇产医院第三;在2018-2022五年总科技量值排行榜(ASTEM)中,蝉联妇产科学专科第三。在2022年度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排行榜中,综合排名挺进100强,位列妇产科专科医院全国第一。目前,钱江院区已启用,医院正式迈入“一院两区”新征程。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1人。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岗位类别 招聘对象 人数 年龄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
人力资源部职员 C15-23-31 管理岗 不限 1 30周岁及以下 管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法学、公共卫生、医学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 1.具备一定的人力资源相关实践经历者优先考虑
2.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办法执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应聘人员请登录我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s://zp.womanhospital.cn/apply/index.action,用真实信息注册账号,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相关附件,选择岗位报名。请在“个人中心”-“投递记录”中确认第一志愿状态为“已提交简历”。仅注册不投递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逐轮淘汰。

1、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等,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测试、文案书写等。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1:8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

2.面试。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初试前按照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与报名资料不相符、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初试主要考查专业素质、业务能力等。根据科室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1:3倍确定入围面试复试人员。本轮成绩不带入下一轮。

面试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根据面试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招聘单位可视情况安排考察对象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1-2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或不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医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均与我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将根据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情况,另行研究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应届毕业生到期仍不具备报到条件的,招聘单位可不保留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https://www.womanhospital.cn/,“人才招聘”栏目);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zju.edu.cn/cn/,人事动态 );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981387(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电话:0571-87914862

邮箱:fbrsk@zju.edu.cn

2023年8月21日

原文出处:

https://zp.womanhospital.cn/apply/getNotice.action?keycode=1859c8bf-4d26-4831-a2ee-3175dce64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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