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3年下半年招聘88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第三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3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信息)》要求,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工作地点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医院成立于1960年,原名浙江省建工医院。2003年成建制划转为浙江中医药大学直属附属医院,现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国家级和省级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先后入选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单位、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单位。累计3年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获评A级,位居全国中西医结合医院前十强。医院设有主院区、新院区和纳入医院同质化管理的浙中院区(金华市婺城区中医院),主院区核定床位1200张。开设浙江名中医馆分馆,具有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本次公开招聘58个岗位共88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医药技人员81人、护理人员2人、科研人员5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7月底前)。原则上应具备2023年12月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3年下半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
5.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首轮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12时,请电脑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xhhos.com,医院官网-人事招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3年9月15日16时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3.资格确认。为合理安排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时间详见后续通知。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紧缺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首轮考试结束后未招满的岗位,年度内可继续报名。部分岗位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年度内暂缓或终止招聘。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招聘网站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参加工作以来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三)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如该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将视情况另行安排,具体详见后续通知。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网上通知。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做法进行。其中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察重要组成部分。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根据单位工作安排情况,另行研究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调剂。招聘单位完成岗位考试后,职责、资格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批次其他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经研究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跨岗位调剂进入缺额岗位。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http://www.xhhos.com,“医院官网—人事招聘”);
2、浙江中医药大学网(http://www.zcm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调剂信息等)将在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0571-86613530。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纪检监察室):0571-85267187。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咨询电话:0571-85267188、0571-88842601陈老师、王老师
如简历投递出现问题可直接咨询技术电话:0571-8810980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可将具体咨询问题以“应聘岗位+姓名”为主题,发送至邮箱xhrsk@126.com
注:教育经历请从“高中”开始填写;岗位所需材料请务必在附件中进行上传
我们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3年下半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rszp.xhhos.com/apply/getNotice.action?keycode=fb292d22-94f7-49d8-82ac-22dd8c8e6b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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