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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诸暨市卫生健康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63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0 16:09信息来源:浙江省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为加快充实医疗单位人员力量,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水平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决定开展诸暨市卫生健康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6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诸暨市卫生健康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国内毕业的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4.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证书注册范围须与岗位相一致;

7.报考岗位代码为S11至S41岗位的,须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且目前仍在医疗机构从事该专业工作(医疗机构是指: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所列类别为医院或专科医院的民营医疗机构),卫技工作经历须有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等佐证资料;所涉及的工作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10月15日;

8.下列情形者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本次招聘工作经历、岗位专业认定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由诸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解释。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定向培养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5.现役军人;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网上注册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注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2024年10月15日17时止。报名网址: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983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2024年10月16日17时止。

应聘人员登录网报平台,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专业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把关。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报平台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10月18日9时—10月2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发送缴费短信,请考生保持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并根据缴费单信息及时完成缴费(报名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同一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岗位代码为S1至S10的岗位,如缴费人数不足3:1,由招聘机关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报名费用不作退还。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24日9时—10月27日11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7日9:00—11:00(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其中专业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70分、公共知识30分,各岗位考试科目详见《计划表》;两部份分别计分,并计总分。公共知识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等相关知识。

(五)现场资格复审

按岗位代码,根据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分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部分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人员;如仍并列,进行再次笔试。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一份(本人手写签名)、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另需提供社保缴费凭证、相应工作单位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境内高校毕业生若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并签署个人按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等相关材料。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因应聘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者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分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总分相同的,专业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部分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六)体检、考察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入围体检。组织入围考生参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index.html)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审批机关讨论决定前放弃资格等情况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从相应岗位笔试总分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审批机关讨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报考诸暨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或事业报备员额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所注册的信息、在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恶意注册报名或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请考生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卫生健康局书面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5-87225089(党建室)。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诸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解释,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

咨询电话:

诸暨市人民医院医共体 0575-81782831
诸暨市中医医院医共体 0575-87603010
诸暨市中心医院医共体 0575-87213649
诸暨市第二人民医院 0575-87042082
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 0575-87052150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0575-87060503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 0575-87179027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0575-87251056

附件:1.诸暨市卫生健康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pdf

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zhuji.gov.cn/art/2024/9/30/art_1452711_59141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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