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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7 13:58信息来源: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衢州市市直卫生健康单位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求,拟招聘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4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范围对象为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引进岗位计划表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按照报名、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报名

公告发布之后,应聘者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邮箱地址附后),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24:00止。

报名者需提交材料:

1.《2025年“引才聚智‘医’起向未来”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在读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校盖章核发的成绩表;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请考生将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夹(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后上传。

(二)资格审查

按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全部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或核销。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入围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命题与考务工作由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2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面试方式:所有岗位均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技能测试

衢州市人民医院护士岗位和助产士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围技能测试环节对象。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核

衢州市人民医院护士岗位和助产士岗位面试及技能测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占30%计算总分;衢州市妇幼保健院麻醉科医师岗位按笔试成绩按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分。所有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依次以笔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在同岗位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衢委办〔2007〕9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提交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公告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由用人单位及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可在同岗位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经衢州市人力社保局核准聘用后出现缺额的,不再安排递补。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对招聘工作中利用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的名义,降低标准,简化程序,“萝卜招聘”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若各医院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所列回避情形,应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附件:

1.衢州市市直卫生健康单位2025年“引才聚智‘医’起向未来”招聘计划表(本科).doc

2.2025年“引才聚智‘医’起向未来”招聘报名表.doc

3.衢州市市直卫生健康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doc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qz.gov.cn/art/2024/11/20/art_1229461220_59039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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