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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聘思政课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公告

信息来源: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作者:硕博英才网发布时间:2026-04-17 16:49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专任教师岗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六)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他资格条件: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并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七)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20日9∶00-4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20日9∶00-4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20日-4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20日9∶00-4月29日18∶00;

5.缴费确认:4月20日9∶00-4月30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须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中,写明担任的具体职务及起止年月。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B01思政课专任教师岗位

1.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将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告知)。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考核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试讲:

①身份证;

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③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由所属党组织出具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2.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姓名、试讲成绩、岗位、排名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pi.edu.cn)公布。

3.面试

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4.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5.考核方式调整情形及办法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如B01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相应岗位考核方式调整为:笔试、试讲、面试。资格复审在试讲前进行,其他要求同上,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试讲。

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专业(含专业方向)知识及专业素养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6年5月16日,具体时间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pi.edu.cn)提前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pi.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进入试讲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pi.edu.cn)进行公布。

②试讲:试讲内容、合格线、满分标准及成绩告知方式同上。

③面试:在笔试、试讲考核成绩均合格者中,按笔试和试讲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及试讲成绩、岗位、排名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pi.edu.cn)进行公布。面试办法、合格线、满分标准及成绩告知方式同上。

④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试讲、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出现总成绩、面试成绩都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B02-03专职辅导员岗位

1.笔试

①笔试内容为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②笔试时间暂定于2026年5月16日,具体时间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pi.edu.cn)提前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③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pi.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1:3时,笔试合格者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后续考核安排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pi.edu.cn)进行公布。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后续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心理测试和面试之前,我校将对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将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告知)。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心理测试和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①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已毕业的须同时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③学生干部经历:班级、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④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院或者所属党组织出具证明;

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及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5.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面试、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任教师岗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3389、8743302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om看到的招聘信息)

七、招聘工作监督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433022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16日

附件: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思政课教师及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岗位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s://jshrss.jiangsu.gov.cn/art/2026/4/16/art_78506_11758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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