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26届引培生招录公告
一、招录对象和资格条件
部分境外知名高校(高校名单见附件1)2026届博士毕业生以及即将出站的博士后。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4年、2025年博士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2026届引培生招录。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招录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博士后不超过35周岁(199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且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毕业或出站时间:2026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籍人才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应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出站博士后应在本招录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或出站的,取消招录或聘用资格。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宜春学院2026届引培生招录岗位需求汇总表》(详见附件2)。
6.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具有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招录情形的,不作为招录对象。
二、待遇
引培生到岗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引培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在赣最低服务期为四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1.专项奖励补助。给予每人12万元专项奖励补助,分两次发放。其中,到岗后先发放6万元,签订《引培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后再发放6万元。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引培生个人原因解除合同的,须全额退还奖励补助。
2.专项科研项目资助。引培生在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后,可申报省级“引培生科研项目”,经评审入选可获10万元一次性项目资助。
3.人才认定服务。引培生到岗后,直接认定为省级E类人才,急需紧缺且特别优秀的,可按“一事一议”政策进行认定,并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4.到岗后参照副高级职称享受相应待遇,急需紧缺且特别优秀的,参照正高级职称享受相应待遇(享受时限原则上在最低服务期内,具体期限协商确定)。
5.税前年薪20万—30万元。
6.购房补贴45万—99万元。
7.科研启动经费15万—20万元。
8.可协调解决子女入学,学校附属医院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9.服务期内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到校后(服务期内)获得主持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则学位津贴调整为3000元/月,发放期3年。
10.特殊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11.叠加享受省级相关人才政策及所在设区市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三、管理培养
1.引培生到岗后,安排1名省级高层次人才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引培生导师,“一对一”进行结对帮带。
2.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引培生,在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四、招录时间及报名方式
1.招录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
2.报名方式:请下载《宜春学院2026届引培生招录岗位需求汇总表》,联系意向岗位联系人,将个人简历等材料投递至意向岗位电子邮箱。
宜春学院
2025年11月17日
原文出处:
https://jxwb.jiangxi.gov.cn/jxsrmzfwsbgs/yjjx/content/content_1996487210135719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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