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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2026年度诚邀海外高层次人才依托申报海外优青项目

信息来源: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作者:硕博英才网发布时间:2026-01-04 16:53

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由中山市人民政府和长春理工大学共建,于2021年落户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研究院本着“全球视野、争创一流、服务湾区”的原则,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为导向,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基于政、产、学、研等多种资源融合发展理念,构建紧密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教学研究机制,致力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基地、高水平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建成国内外知名的国际湾区战略研究机构,现面向全球诚邀青年学者依托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一、海外优青项目简介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报条件

01、以下条件参考2025年申报指南,最终请以2026年发布的指南为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专业或方向:材料化学、材料物理、无机化学、计算电化学、计算材料学、化学工程、高分子材料、催化材料、纳米材料、稀土功能材料、人工微结构光学材料、新型半导体材料、柔性电子、高性能晶体管、光电器件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02、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三、引进待遇

1.采取一人一议,发展为先的原则,叠加国家、省、市、校、院各级各类政策,为全职引进的人才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工作环境和实验条件,以及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2.高层次人才可作为实验室PI组建科研团队或作为核心成员加入实验室现有团队,研究院整合招聘资源,为其匹配团队发展所需人员。

3.可特聘至高级职称岗位,优先申报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资格。

4.研究院协助高层次人才申请国家、省市各类竞争性人才项目、科技项目;根据中山市相关人才政策,协助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享受相应层次人才补贴。研究院协助高层次人才申请中山市最长3年的人才过渡用房。

5.研究院协调优质教育资源,协助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的问题。

6.高层次人才享受五险一金。

四、中山人才支持政策

1.国家省市专项人才补贴:入选后每人可获100-700万元。

2.青年后备人才补贴(可在国家省市补贴基础上叠加领取):每人可获最高72万元学历(职称)补贴。

3.住房优待:个人可享最高36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优待,夫妻共同贷款可享最高720万元的低利率贷款。同时,大批人才房开放申请,租金补贴最高可达100%。

4.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中山市创新科研团队基础研究类:支持额度最高300万元/项;产业化类:支持额度最高1000万元/项。

5.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符合条件的人才,其子女从幼儿园、小学到初中,享受政策照顾生待遇,优先安排。

6.享受我市特评人才优惠政策:可按特别引进条件参评中山市特聘人才,入选A档200万元、B档100万元、C档50万元、D档20万元。

五、申报程序

有意向依托我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者,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相关院系联系邮箱:

1.个人完整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

2.申请人教学和研究综述;

3.不少于3位推荐人姓名与联系方式(任职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邮件标题请注明“海外优青+姓名+硕博英才网”,我们将及时与您联系,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后续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要求进行评审和推荐。

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个人简历须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研究方向、主持及参与项目、代表性成果(论著、专利、会议特邀报告等)、学术奖励、学术职务等。

2.佐证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须为有效身份证件,中国籍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身份证过期的情况可使用中国护照信息页),中国港澳台籍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港澳身份证正反两面,外籍提供护照信息页。(2)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证明,如有学历证明(国内学历一般为毕业证书,国外学历可下载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请一并提供。(3)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海外工作经历应提供相应任职证明,且应体现申请人姓名、任职单位、起始时间、岗位名称等信息,并由聘用单位签字或盖章。其中回国(来华)前海外任职证明必须提供,其余任职经历请尽可能提供完整。证明材料按时间倒序排序。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6号数码大厦

人力资源部联系人:耿老师

邮箱:460214306@qq.com

人才项目申报联系人:林老师

邮箱:180444545@qq.com

原文出处:

https://mp.weixin.qq.com/s/pl4ljczdQavcrqiPMrda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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