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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2020年11月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4 14:24信息来源: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是北京大学与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研究机构,为抚州市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该院紧密依托北京大学的学术优势和抚州地方的资源优势,坚持“创建世界一流、服务国家战略”的建院宗旨,以推动北京大学教学科研和抚州经济社会建设、引领全国文化传承与创新改革实践、推进世界文化交流和文明互鉴为发展目标,力争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型文化智库。因工作需要,经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公开招聘岗位请查看《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2020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应聘资格: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2020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各岗位具体条件,请登录抚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查询《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2020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1.学历和学位: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为本次招聘报考前。

2.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依据省人社厅2019年1月编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确定。硕士学位含学硕和专硕。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抚州市人社局和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商议确定。

3.年龄: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抚州市内各级各类在编在岗的相关人员报考,应在原单位最低服务期满,并须由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未经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须在资格审查之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方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报考人员填写的《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年限证明,以及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原件等材料。

3.报名时间:

(1)邮件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9日17:00止。报名时请将所需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一并发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岗位及代码+硕博英才网”,否则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份邮件的以最后一份邮件信息为准。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测试。

报名邮箱:fzicipku_yxq@163.com(已设置“自动回复”功能)。

(2)现场报名:12月8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请携带好所需材料的原件和一式两份复印件。

4.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详细地址:抚州市临川区梦园内)。联系人:闫小青。联系电话:13601047970。

5.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测评

1.高素质人才测评由抚州市人社局和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2.高素质人才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时间为15分钟。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对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博士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等符合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不参加测试,直接面谈。

五、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抚州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办理聘用手续。在初聘当年度内,如果出现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一年内),经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申请报抚州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同一岗位并测评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签订合同

由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和抚州市人社局同意,在每个环节操作中可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抚州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2.凡符合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凭人才认证卡享受《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工资待遇、奖励补贴、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13601047970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0794-8272879

附件:

附件1: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2020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doc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zip

附件3: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学院(抚州)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

2020年11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rsj.jxfz.gov.cn/art/2020/11/20/art_6432_3587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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