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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3 15:31信息来源: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经报请自治区人社厅同意,现就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专业匹配、人岗相适。根据岗位需要,招聘符合岗位需要的专业人才,力争人岗匹配,充分发挥人才作用。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面向社会,在所有符合条件人选中择优选择人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德才兼备、选贤任能。坚持以德为先,择优招聘品德好、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020年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计划面向全区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所需资格条件详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此次招聘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在编人员,待遇按照事业编制在编人员待遇执行。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拟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开考人数最低比例(该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为1:3。

如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将采取笔试考试进行加试,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nxyjj.nx.gov.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和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同时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8:30至2020年10月23日18:00,网络报名均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

1.应聘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自行下载《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至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与老干部处邮箱(nxyjjrsc@163.com),以“姓名+应聘单位+岗位代码”命名发送。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

2.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一般应在应聘者提交完整报名信息一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结果(标注单位审核意见并签字)电子版反馈至应聘者报名所留的电子邮箱。

3.应聘者可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通过查询电子邮箱确认邮件或电话咨询方式确认资格初审是否通过。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

(三)资格复审

在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人员信息,统一收取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在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nxyjj.nx.gov.cn/)公布。

(四)笔试加试

若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将采取笔试考试进行加试,进一步确定面试人员范围。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笔试加试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自主组织实施,笔试加试测评的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有关要求等将提前在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nxyjj.nx.gov.cn/)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自主组织实施,根据事业单位实际和岗位需要,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题分值不低于70%。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规则及有关事项等将提前在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nxyjj.nx.gov.cn/)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对考生面试成绩进行汇总排序,并进行公示。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主要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行差、有不良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其他有关事宜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nxyjj.nx.gov.cn/)公开发布的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补充公告或通知为准,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查询。

(二)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三)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951-6024459

举报电话:0951-5672178、6026269

附件1: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2020.10.10.xls

附件2: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2020.10.10.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nxjob.cn/wcms/nxjob/zdzp/20201010/1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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