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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芮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21名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3-08-22 14:14信息来源:山西省芮城县公立医院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按照各医疗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其中全额6名,差额1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芮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具体为: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的各类相关信息均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rcws.bmren.cn/。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8:00—8月25日17:00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一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的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的要求相符,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名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报考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指导目录。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芮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8月2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芮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报考人员可享受考试费减免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减免考务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于8月25日17:00前携带以上相关资料到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13室审核,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4.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1)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县人民医院专技4岗位、中医院专技8岗位除外),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2)县人民医院专技4岗位、中医院专技8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取消该岗位并在笔试前公告。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随时关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rcx.gov.cn)公告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及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知识》测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相关卫生法律法规。

《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据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有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比例不达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及相关事项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准考证原件;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

(6)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出具档案存放有效证明。

(8)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为入围面试人员,并将名单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内容为: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各岗位专业水平等能力。面试考官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进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时,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四)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五)考察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县卫健体局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环节因应聘者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订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单位,也不允许报考本县外的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各环节实行专人负责,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对其所提供的证件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3022778(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0359—872058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3028500(县纪委监委)

附件:芮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一览表.xlsx

芮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

原文出处:

http://www.rcx.gov.cn/doc/2023/08/17/3657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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